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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以為的正義,究竟保護了誰?

圖片來源:公視《

文/王順輝諮商心理師

本文含有《我們的距離》劇透,請斟酌觀賞

我們認為的正義,究竟保護了誰,還是根本就成了另一種惡?

然而,到底什麼是惡?又該由誰來定義?

媒體的報導,是讓我們了解事實的不同面向,還是挑動我們平淡的,再試著用最煽情的內容滿足我們被養大的好奇心?

不實的資訊,對社會大眾、對我們個人是否造成身心的不當影響?

鍵盤上的幾段話,宣洩了誰的情感、喚回了誰的權益,亦或是對他人造成了排山倒海的

WHO報導事件的原則

自殺事件讓我們憶起的存在,勾起了我們內心對於死亡的恐懼,可是過度的渲染、猜測,並不能撫平內心對於死亡的焦慮,反而讓我們產生更大的不安,甚至影響到我們的身心狀態。與自殺者關係越靠近的人,受到的衝擊往往越大,而當公眾人物選擇自殺時,社會群眾的感受性也越深刻,因此世界衛生組織(WHO)提出報導自殺事件「六要」與「六不」原則:

六不

  • 不要刊登出照片或自殺遺書。
  • 不要報導自殺方式的細節。
  • 不要簡化自殺的原因。
  • 不要將自殺光榮化或聳動化。
  • 不要使用宗教或文化的刻板印象解讀。
  • 不要過度責備。

六要

  • 當報導事件時,與醫療衛生專家密切討論。
  • 提到自殺時,用「自殺身亡」,不用「自殺成功」這樣的字眼。
  • 只報導相關資訊,且刊登在內頁而非頭版。
  • 凸顯不用自殺的其他解決方法。
  • 提供自殺防治的求助專線與社區資源。
  • 報導危險指標以及可能的警訊徵兆。

隨機殺人/傷人事件的發生,往往造成社會更大的情緒效應,對於生命突如起來的損傷,我們的內心都受傷了;我們需要一個情緒的出口、一個弭平不安感的方法、一個忘卻這份恐懼聯結的截斷,而這個罪魁禍首就是那個變態隨機殺人魔,「我想只要他死了,一切就回復平靜了」是我們當下最直覺的思緒,但真的是這樣嗎?如果沒有,那我們剩下的焦慮、剩下的、剩下的害怕該何去何從呢?是轉嫁到他的家人,沒有攔下他的朋友,還是那些看起來不太一樣的精神疾病患者呢?

難道就這樣原諒他、放過他,讓他逃過死刑嗎?

我想到王赦對美媚說的「他是個罪人,但他不一定是個壞人。」,他有罪,他需要面對法律的制裁,並不是逃過死刑就代表他不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也並非要社會或受害者原諒他、放過他,只因為過度投入、擴張我們的負向情緒,真的對我們受到的衝擊有所幫助嗎?還是反而成了事件的「替代性創傷者」呢?

回到我們的心理狀態,對社會大眾而言,最重要的是回歸自身,感受自己的思緒、情感,我們需要解決的不是他或事件,而是我們內心被勾起的情緒、傷害,我們要怎麼回到生活中生活。而對於受害者及其親友,我們能給予的最大幫助就是支持、陪伴他們度過這最黑暗的時光,原諒與否,我們該尊重他們的選擇。

最危險的惡,往往也最平凡

「如果…… 他得的是癌症,會比較好嘛?我們是不是就,不會那麼害怕?」《我們與惡的距離》片中思悅說,面對親人的生理疾病,我們感到難過與心疼,但面對精神疾病,我們好像又多了一種情感,面對未知的害怕,或者更精確的說是「對標籤的恐懼」。就如同劇中談到的,「5%」是傷人事件中精神疾病患者的比例,這是客觀的數據,但人是種感覺的生物,我們多數人的感受,真的只有這樣,還是默默的放大的好幾倍?曾經有個思覺失調症的朋友問我「為什麼我什麼都沒有做,但大家都好像認為我會殺人一樣?」,當下只有一陣心酸。

我想為他們說的是,精神疾病的患者,雖然發病時情緒行為反應與我們有所不同,但他們的內心比我們這些「正常人」還要害怕、還要不舒服,多數發病的人只想要遠離人群、只想要躲起來,根本不會想去傷害別人;你可以選擇不靠近他,但請不要將這種害怕轉為排斥或標籤,轉而去傷害他們。甚至,在藥物的控制下,平時情緒行為穩定的他們也跟我們沒有差別啊!

「我們都是好人,不知道為什麼事情會變成這個樣子。」NEWS哥說。是啊!人都想當好人,也都努力的想成為別人眼中的好人,但當所有人都捍衛著自己的好時,那到底誰的好,才是真的好呢?畢竟,人是多元的生物,我們不一樣,但也因為不一樣才能造就多元的好。因此,「溝通」就是很重要的過程!

記住,

溝通不是「我要你聽我的」,而是「怎麼選擇對『我們的關係』比較好」,時時留意自己內心得傲慢,因為最危險的惡,往往也最平凡。